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0.在灵界,人“名”不仅仅指他的名字,还指他的一切品质,这一点从名字的使用明显可知。凡在灵界者都不再使用在世受洗时所接受、或出于其父、先祖的名字,每个人都根据其品质而得名,天使则根据其道德和属灵的生活而得名。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耶稣说:“我是好牧人。羊听祂的声音,祂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翰福音10:3,11)
在撒狄,我有几个名字,他们还未曾玷污自己的衣服。得胜的,我要将新耶路撒冷城的名,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12)
“迦百列”和“米迦勒”并非天上两个人的名字,这些名字指的是天堂中所有天使,他们拥有关于主的智慧并敬拜祂。圣言中的人名与地名也并非表示人和地方,而表示教会事物。即使在世间,“名字”也并非仅表示人名,也表示这人的品质,因为品质与名字难以分开。在日常交谈中,我们习惯说:“他为了名或为了他的名声这样做”或“这人大名鼎鼎”,意思是他因着所拥有的品质而著名,例如才华、博学、成就等等。众所周知,人若贬损和诽谤某个人的名字,就是在贬损和诽谤他的生活方式。这二者在观念上是连在一起的,他的名声因此被毁。同样,人若以大不敬的方式说出一个国王、贵族或伟人的名字,也是在羞辱他的权威和尊严。再如,人若以轻蔑的语气提及另一个人的名字,同时也是看不起他的生活方式。这适用于所有人。所有国家的法律都禁止诽谤和侮辱人的名字,因为名字等同于他的品质和名声。
67.还必须知道的是,它虽被称为“先前的天”,但并不包括生活在主降世前的任何人,而完全由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组成。因为如前所示(33-39节),每个教会的末期都有一次最后的审判;那时,先前的天堂被废除,一个新天堂被创造或形成。从教会开始直到结束,凡表面上过着一种道德生活,并且于外在行为上维持一种虔诚和神圣的表象,即便里面什么也没有,只要思维和意图的内层能受到社会的文明道德法律的约束之人都被容忍。但在教会的末期,内层会显露出来;那时,审判就临到这些人身上。
这就是为何临到地球居民的最后审判以前发生过两次,现在是第三次(参看46节)。同样,“天”和“地”以前也过去了两次,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被创造,而这“天”和“地”表示两个层面上的教会,如前所示(1-5节)。由此明显可知,旧约先知书中提到的新天新地不同于启示录中提到的新天新地。前者是主在世时所创造的,后者是现在祂正创造的。关于它们,我们在旧约先知书中读到: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以赛亚书65:17)
别处:
我要造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以赛亚书66:22)
更不用说但以理书中的相关经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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