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新天堂与新教会的具体信仰如下:
耶和华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以神圣真理的形式,即圣言、与神同在之神而降世,并取了人的形式,以便将天堂、地狱和教会的一切都归入秩序。因为那时,地狱的力量胜过了天堂的力量,地上恶的力量胜过了善的力量,因此一场灭顶之灾的威胁即将来临。耶和华神藉着祂的人身,就是神圣真理,消除了这个迫在眉睫的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祂随即以其人性将神圣真理与神圣良善,或神圣智慧与神圣之爱结合起来,因而以其荣耀的人性并连同它一起回到自永恒就是祂的神性中。所有这一切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含义: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同一福音书:
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还有: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上述经文表明,若没有主的降世,没有人能得救。今天的情形也差不多。若非主以神圣真理的形式,即圣言,再次降世,如今无人得救。
在人这一方,信的具体细节是:
①神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②得救之信就是信祂。
③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
④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神并来自神。
⑤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出这些行为,但必须相信它们出自在他里面并通过他作工的主。
①②涉及信,③④涉及仁,⑤涉及仁与信的结合,因而涉及主与人的结合。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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