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

3.具体形式的新天堂

3.具体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

耶和华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以神性真理的形式,即圣言和与神同在的神而降临,并取了人身,目的是将天堂里的一切、地狱里的一切和教会里的一切都恢复秩序。因为那时,地狱的势力胜过了天堂的势力,在地上,邪恶的势力胜过了良善的势力,因此彻底诅咒的威胁就站在门口,或说人类面临着迫在眉睫的毁灭威胁。耶和华神通过祂的人身,即神性真理,移除了这迫在眉睫的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后来祂在其人身中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或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合一,因而与祂得了荣耀的人身一起并在这人身中回到祂自永恒所在的神性中。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就是指这一切: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同一福音书: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还有这些话: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理解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从这些话清楚可知,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今天的情况也是如此;因此,除非主以神性真理,即圣言再次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

就人而言,信仰的具体细节是:

(1)神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或说主神救主耶稣基督就是那一位神。

(2)得救之信就是信祂。

(3)不可作恶,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

(4)要行善,因为它们属于神并来自神。

(5)人要貌似凭自己做这些事;但要相信它们是由主在人里面并通过人做的。

头两点涉及信,接下来的两点涉及仁,第五点涉及仁与信的结合,因而涉及主与人的结合。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72

Life72.当一个

Life72.当一个人不再陷入杀人的邪恶,而是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时,凡他所行的就都是这爱的良善,因而是善行。一个处于这良善的牧师每当教导和引领人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拯救灵魂的爱行事。一个处于这良善的法官每当进行裁决,或做出判决时,就是在做善行,因为他出于对服务国家、社区和同胞的爱行事。商人也一样,如果他处于这良善,那么他的一切生意都是善行;他里面有对邻之爱;他的国家,社区和同胞,以及他的家庭成员,也是邻舍;他关心他们的福祉,就像关心自己的一样。一个处于这良善的工人也会出于它而忠实工作,为他人和为自己是一样的,害怕邻舍受损如同害怕自己受损。这些人所做的之所以是善行,是因为任何人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照着上述普世律法(21节)行善到何等程度;凡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而不是从自己行善的(18—31节)。不视各种杀人,就是敌意、仇恨、报复等等为罪的人,情况正好相反。无论他是牧师,法官,商人还是工人,凡他所做的,都不是善行,因为他的一切行为都有他里面的邪恶参与其中;事实上,产生行为的,是他的内在。外在可能是良善,但仅就他人而言,不是就他自己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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