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3

3.新天堂与新教会的

3.新天堂与新教会的具体信仰如下:
耶和华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以神圣真理的形式,即圣言、与神同在之神而降世,并取了人的形式,以便将天堂、地狱和教会的一切都归入秩序。因为那时,地狱的力量胜过了天堂的力量,地上恶的力量胜过了善的力量,因此一场灭顶之灾的威胁即将来临。耶和华神藉着祂的人身,就是神圣真理,消除了这个迫在眉睫的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祂随即以其人性将神圣真理与神圣良善,或神圣智慧与神圣之爱结合起来,因而以其荣耀的人性并连同它一起回到自永恒就是祂的神性中。所有这一切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含义: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同一福音书:
我由父而出,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去父那里。(约翰福音16:28)还有: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上述经文表明,若没有主的降世,没有人能得救。今天的情形也差不多。若非主以神圣真理的形式,即圣言,再次降世,如今无人得救。
在人这一方,信的具体细节是:
①神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②得救之信就是信祂。
③诸恶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
④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神并来自神。
⑤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出这些行为,但必须相信它们出自在他里面并通过他作工的主。
①②涉及信,③④涉及仁,⑤涉及仁与信的结合,因而涉及主与人的结合。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3

Life63.有一种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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