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具体形式的新天堂和新教会的信仰如下:
耶和华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以神性真理的形式,即圣言和与神同在的神而降临,并取了人身,目的是将天堂里的一切、地狱里的一切和教会里的一切都恢复秩序。因为那时,地狱的势力胜过了天堂的势力,在地上,邪恶的势力胜过了良善的势力,因此彻底诅咒的威胁就站在门口,或说人类面临着迫在眉睫的毁灭威胁。耶和华神通过祂的人身,即神性真理,移除了这迫在眉睫的诅咒,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人类;后来祂在其人身中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或神性智慧与神性之爱合一,因而与祂得了荣耀的人身一起并在这人身中回到祂自永恒所在的神性中。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就是指这一切: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同一福音书: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还有这些话: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理解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从这些话清楚可知,除非主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今天的情况也是如此;因此,除非主以神性真理,即圣言再次降世,否则没有人能得救。
就人而言,信仰的具体细节是:
(1)神是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或说主神救主耶稣基督就是那一位神。
(2)得救之信就是信祂。
(3)不可作恶,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
(4)要行善,因为它们属于神并来自神。
(5)人要貌似凭自己做这些事;但要相信它们是由主在人里面并通过人做的。
头两点涉及信,接下来的两点涉及仁,第五点涉及仁与信的结合,因而涉及主与人的结合。
Life27.⑶如果一个人拥有大量知识和大量智慧,却不避恶如罪,那么他仍没有智慧。这也是由于刚才所列举的原因(21, 24–25节),即:他的智慧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主。例如,他若清楚知道其教会的教义,以及涉及它的一切,直至最后细节,还知道如何通过圣言和推理证实它们,知道历代所有教会的教义和所有公会的法令,甚至知道真理,也看见并理解它们,因而知道何为信、仁、虔诚、悔改和赦罪、重生、洗礼、圣餐、主、救赎和得救,却没有避恶如罪,仍旧没有智慧,因为他的知识或认知没有生命,这些知识或认知仅属于他的理解力,没有同时属于他的意愿;这样的知识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其原因就是前面(15节)所提到的那些。此外,死后这个人自己就会扔掉它们,因为它们不符合他的意愿之爱。然而,知识或认知仍是最有必要的,因为它们教导一个人当如何行事;当他把这些知识付诸于行动时,它们就在他里面活过来,在此之前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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