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941.“圣徒之王啊”表示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从“王”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王”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29, 31, 553, 625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参看AE 204节)。由于神性真理从主发出,所以主就是神性真理;因为从任何人身上发出之物就是他自己。这一点可通过天使的情况来说明;从天使身上发出属灵的气场,该气场来自他们生命的情感;他们里面的这种情感会从他们身上传播或扩散到远处,其他人从中就能认识到他们的品质,并知道他们在哪里。由于从他们身上发出的气场与他们里面的生命情感是一样的,所以他们自己就是自己的气场或发出的情感。但从主发出的神性充满整个天堂,并构成天堂;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主就是神性真理。
(续)
当属灵的内在被打开,通过它与天堂的交流,并与主的结合被赐下时,人就被光照。当他阅读圣言时,尤其被光照,因为主在圣言里面,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对天使来说就是光。人在理性层上被光照,因为这理性层直接从属于属灵的内在,并接受来自天堂的光,把它传到从邪恶中洁净出来的属世层,使它充满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为了确认和一致,还使来自世界的知识(科学)适应它。因此,人有一个理性层,因而有一个理解力。人若以为在属世层从邪恶中被洁净之前,这理性层和理解力属于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理解力就是从天堂之光中看见教会的真理;而天堂之光不会流入那些没有洁净的人。理解力怎样被完善,宗教和无知的虚假,以及一切谬误就怎样被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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