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诠释启示录 #855

855.“和大雷的声

855.“和大雷的声音”表示主那来自其属天国度的荣耀。这从“声音”和“大雷”的含义清楚可知:“声音”是指主的荣耀,如前所述;“大雷”是指主那来自其属天国度的荣耀。“雷”表示来自属天国度的荣耀,因为从属天国度只听到声音,听不到言语的表达。原因在于,所有在属天国度的人都出于从心脏发出的爱,也就是情感说话;当这种言语从该天堂流到下面的区域时,它听上去就像打雷。因为灵界的所有情感听上去都像声音及其变化,而由此而来的思维则通过被称为话语的声音的清晰发音吐字显现(对此,参看AE 323a, 393节;《天堂与地狱》,234–245节)。但所有在属灵国度的人都出于属理解力或灵魂的思维说话;当这种言语从天堂流到下面的区域时,它听上去要么像响声,要么像和谐的音乐,要么在眼前看似一朵云的光亮或打雷前闪电的闪光。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闪电、雷轰和响声”表示光照、理解和感知(参看AE 273, 702, 704节);又为何从属天国度传下来的声音听上去像打雷(AE 353, 393, 821b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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