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在属天意义上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诠释启示录 #804

804.启13:8,

804.启13:8, 9.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他。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他”表示被那些出生在教会的人承认的必要性(805节);“名字没有记在羔羊生命册上”表示被所有没有通过从主重生而变得属灵的人(806节);“从创世以来被杀”表示从现在教会建立之初,其在人身里面的神性就没有得到承认(807节)。

“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随之处于对良善的感知之人的接受(80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