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诠释启示录 #651

651.“胜过他们,

651.“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随之而来的教会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毁灭。这从“胜过两个见证人,把他们杀了”的含义清楚可知,“胜过两个见证人,把他们杀了”是指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事物,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表示与属灵人的情感分离的属世人的情感,也就是由地狱之爱产生的各种恶欲,将摧毁这些事物;经上预言,这在教会的末了将成为现实,那时,最后的审判会发生,这在前面已经说明了。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在此是指摧毁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可参看AE 3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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