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诠释启示录 #647

647.“随时随意”

647.“随时随意”表示每当人攻击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时,他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邪恶,这良善和真理为主作见证,人也基于它们承认并称谢主。这从论及“两个见证人”时的“随时随意”的含义清楚可知,“两个见证人”是指那些承认并称谢主的人,因为这些人不意愿和实行目前为止所提到的邪恶,而是当恶人攻击从主发出的良善和真理,好对它们造成伤害时,他们给自己带来这些邪恶。诚然,圣言的字义论到耶和华神,也就是主说,祂发怒,发烈怒,祂向恶人大发雷霆,向他们行恶,事实上祂愿意如此行;然而,主从不发怒、发烈怒,也不向任何人意愿或实行邪恶。事实上,主从良善以良善,从真理以来自良善的真理流入每个人,因为祂愿意将所有人都带到自己这里,拯救他们。这清楚表明,“随时随意”不是指他们随意,而是指恶人随意,或随意行恶,也就是攻击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企图伤害它们。

向人意愿邪恶的,不是主,也不是来自主、与世人和天使同在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神不是与任何人同在的邪恶的原因;不是邪恶原因的人也不是惩罚的原因,而是与人同在的邪恶本身是原因。在天堂和地狱所在的灵界,一切事物都被如此安排,以至于主从不将任何人扔进地狱,而是恶灵将自己扔下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主不是邪恶的原因,不是邪恶原因的人不可能是源于邪恶的任何结果的原因。由此清楚可知本节经文所包含的内容,即:不要照字义来理解两个见证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叫雨不降下”,“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而是要照灵义来理解;灵义是,那些向“两个见证人”行恶的人给自己带来这些东西。因为任何人向他们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向自己关闭天堂,并将与自己同在的真理变成虚假,因邪恶的欲望而自己毁灭自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