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602.“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来自天堂的教导和对教会最后状态的感知。这从“发声”和“七雷”的含义清楚可知:“发声”是指教导,在此是指来自天堂的教导,因为经上说“七雷发声”;“七雷”是指理解和感知方面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73节)。经上说“七”,是因为“七”表示所有事物和完全,在论述圣物时被使用(参看AE 20, 24, 257, 300节)。它之所以与约翰从天上被像雷一样的声音所教导的教会的最后状态有关,是因为本章论述的是这个状态,这从接下来的话(启示录10:7)明显看出来,即:“在第七位天使即将吹号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也要成全了,正如神向祂仆人众先知宣告好消息。”本章最后一句话(启示录10:11),即“你必须指着各人民、各民族、各舌头和许多君王再说预言”表示神性真理必仍在教会被教导,直到这种状态,就是末了到来。由此可见,“七雷发声”表示来自天堂的教导和对教会最后状态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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