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162.启2:21.“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悔改”表示那些由此处于虚假的人不通过真理转向真理。这从“悔改淫行”和“她不悔改”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淫行”是指从虚假转向真理;因为“淫行”是指对真理的歪曲,“悔改”是指远离这些虚假,因为悔改就是实实在在从虚假转向真理,与虚假分裂和分离(参看AE 143节)。“她不悔改”是指他们不从虚假转向真理。这些话论及耶洗别,其实是论及那些出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而歪曲真理和玷污良善的人;因为在圣言的预言部分,一个人被提到名字,这个人就表示所有具有这种性质或品质的人。
此处有必要说一说这种情况:那些在自己里面通过将真理应用于自我之爱的快乐而歪曲真理的人不会转向真理。人从属灵人或内在人及其理解力看到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但只在他热爱那里的真理,以至于愿意遵行它们的程度内而接受它们。当人如此愿意遵行它们时,他的内在人或属灵人就从属世人及其记忆中把那里的真理召唤出来并提升到自己这里,把它们与其意愿之爱结合在一起;人的内层或较高心智所住的内在属灵人就这样被打开,并相继被充满和完善。但人若允许属世的快乐,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掌权,就会出于这种快乐来看待一切;在这种情况下,他若看到真理,就会将它们应用于自己的爱,并歪曲它们。当情况是这样时,内在属灵人就被关闭,因为内在属灵人只适合接受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无法忍受真理被歪曲。因此,当真理被歪曲时,内在属灵人就会收缩并关闭,几乎就像一根原纤维被刺到或刺痛时所行的那样。内在一旦关闭,对自我的爱或对世界的爱,或两者一起就会掌权;它们形成与内在或属灵人完全对立的外在或属世人。这就是为何那些通过将真理应用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而歪曲真理的人后来不能转向真理。这就是“我曾给妇人耶洗别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悔改”这句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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