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1225.“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与主结合,并成为教会的人将进入天堂。这从“有福的”和“婚筵”的含义清楚可知:“有福的”是指那些在天堂里,或将进入天堂的人,因为这些人是有福的;“婚筵”是指通过爱联合,也指交流(对此,参看AE 252节);因此,“羔羊之婚筵”表示与主结合,以及随之与那些属于新教会之人的交流。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6)从如此感知到的主的全在和全知中,理解力能看到祂如何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我们如何在主里面,主又如何在我们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前者来自天堂太阳的光,即智慧,后者来自天堂太阳的热,即爱;天使如何成为这些的接受者,就如何成为总体上的天堂和个体的天堂;世人如何成为它们的接受者,就如何成为总体上的教会和个体的教会。除了从主发出的神性外,任何天使都没有任何在他里面形成天堂的东西,任何人也都没有任何在他里面形成教会的东西;因为众所周知,一切信之真理和一切爱之良善都来自主,它们无一来自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主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并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
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我们在祂里面,祂在我们里面:
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21)
以及别处:
我们在祂里面生活、行动、存在。(使徒行传17:28)
当天堂所有的天使和教会所有的人都在前面所说的那个天上的人里面时,他们就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那时,天使和人在主里面,是因为他们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因而在祂的神性里面;主在他们里面,是因为祂是接受者里面的生命。这一切清楚表明,所有对主处于属世观念的人都只能以直觉的方式来理解祂的神性全在,尽管它是一种实际的全在,就像圣灵,也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的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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