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959.要知道,这些话并不是说从这书中诸如以字义所写的话上删去什么的人,而是说从在其灵义中的教义真理上删去什么的人;对此,我会解释由来:主所口授的圣言经由其属天国度的天堂,和其属灵国度的天堂而来,进而抵达人这里,再由此人记录下来;所以,就其最初源头而言,圣言纯粹是神性。这圣言在经过主的属天国度的天堂时,就是属天神性;在经过其属灵国度的天堂时,就是属灵神性;当抵达人那里时,就变成了属世神性。正因如此,圣言的属世之义本身包含属灵之义,属灵之义又包含属天之义,而属灵和属天之义皆包含纯粹的神性意义,神性意义并未显现给任何人,甚至没有显现给任何天使。之所以提及这些事,是叫人们明白,不可从启示录中所写的事上“加添或删去”什么在天上是指,不可从关于主和对主之信的真理上加添或删去什么。字义正是来自这层意义和关于遵行主诫命的生活的真理,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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