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圣言的真理被打开时见证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此生活,他的品质由此被认识,并且他将照此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已打开,见证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见证了这一点。圣言现已打开,并且见证了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之信要被除去;这一点从已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言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篇》;这些由“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来表示。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译判断,判语,典章)表示神性真理,“公义”(justice)表示神性良善,故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公义和公平”都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平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让荣耀者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在地上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滔滔激流。(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柱。(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耶利米书4:2; 22:3, 13, 15;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的良善,“公平”论及良善的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和公义”(以赛亚书11:5;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判语是真理,全然公义;都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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