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揭秘启示录 #481

481.“他对我说,

481.“他对我说,你拿着吃尽了,便叫你肚子发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欣然并愉快承认主是救主和救世主,但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就是神性却因曲解而不情愿且很困难。“拿着小书卷”表示接受关于主的教义;“吃尽了”表示承认它;“叫肚子发苦”表示由于曲解,对它的承认是不情愿和困难的,因为“发苦”表示被曲解的真理(411节);“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对它的接受一开始是欣然并愉快的。这些事现适用于“天使手中展开的小书卷”所表示的教义(469,472节),表示由于承认而欣然并愉快地接受主是救主和救世主;但承认唯独祂是天地之神,并且祂的人身是神性却因曲解而不情愿且很困难。导致这教义被视为令人不快,且难以接受的曲解尤其在于:人们不承认主与父为一,尽管祂自己如此教导;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为神性,尽管这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因此可以说,他们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此外还有由此延伸出来的虚假,唯信就是从这些虚假流出的,然后唯信又反过来确认这些虚假。如此大的苦味和内在抵触就是由这些虚假导致的,以致他们死后甚至不能出于思想上的承认而提及“神性人身”这个名(2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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