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367.启7:9.“披着白袍,手拿棕树枝”表与高层天堂的交流和结合,并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披着白袍”表示与天堂有交流和结合(参看328节)。“手拿棕树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因为“棕树枝”表示神性真理;因为每种树都表示教会的某种事物,“棕树枝”表示最终层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的神性真理;因此:
耶路撒冷圣殿内外所有墙上,以及门上,都刻着基路伯和棕树。(列王纪上6:29,32)以西结书(41:18-20)所提到的新殿也一样。“基路伯”表示圣言(239节),“棕树”表示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至于“棕树”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手拿棕树枝”表示出于神性真理的称谢,这一点可从经上的吩咐明显看出来:
在住棚节,他们要拿好树的果子和棕树的叶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39,40)
当耶稣往耶路撒冷去过节时,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2,13)
以此表示出于神性真理而对主的称谢。在诗篇,“棕树”也表示神性真理: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那些栽于耶和华殿中的必生长,他必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13)
其它地方同样如此。由于耶利哥是约旦河附近的一座城,而“约旦河”表示教会中的首先之物,这首先之物便是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所以这座城被称为“棕树城”(申命记34:3;士师记1:16; 3:13)。约旦河是进入迦南地的第一边界或入口,而迦南地表示教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