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耶稣基督的启示”表主的预言,论及主自己及其教会,即该教会末了的境况及其以后的境况,以及它在天上和地上的境况。“耶稣基督的启示”表一切预言,因为这些预言来自主,故经上说“耶稣基督的启示”。至于它们论及主及其教会,这从下面的解释明显可知。启示录并未论述这个教会的相继状态,更未论述各国的相继状态,如某些人至今所认为的。它从头至尾都在论述教会在天上和地上的最后状态,然后论及最后审判,之后论及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显然,这个新教会才是本书的目的,所以之前的那些事论及教会的状态,也就是刚刚之前它的性质。它论述这些问题的顺序从各章内容可以看出来,从各节的解释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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