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揭秘启示录 #199

199.“这些事是那

199.“这些事是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说的”表主的圣言,就是来自祂自己的神性真理。“阿们”是指出于真理本身,也就是主,因而出于主的神性确认(参看23节);当论及主时,“诚信真实见证的”是指圣言中来自祂的神性真理(6, 16节)。无论你说主为自己作见证,还是说圣言为主作见证,意思都一样,因为此处向众教会说话的“人子”,是指主的圣言(44节)。这些事首先向老底嘉教会提出,是因为此处圣言论述的是教会中那些出于自己和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并且那些出于圣言相信的人就是出于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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