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132.“就是你容许妇人耶洗别”表在教会,他们当中有些人将信从仁分离,并声称唯信得救。“妇人耶洗别”表示脱离仁之信。当通过灵义将接下来的事一系列展开,并将它们与这信对比时,这一点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因为这些就是亚哈之妻耶洗别的恶行:
她去事奉巴力,在撒玛利亚为他筑坛,又做亚舍拉。(列王纪上16:31-33)
她杀耶和华的众先知。(列王纪上18:4, 13)
她想杀以利亚。(列王纪上19:1-2)
她以诡计夺去拿伯的葡萄园,并将他杀害。(列王纪上21:6-7等)
由于这些恶行,以利亚预言她说,狗必吃她。(列王纪上21:23)
她从擦粉所站的窗户被扔下来,她的血溅在墙上和践踏她的马上。(列王纪下9:30-33)
由于圣言的一切历史和预言部分都表示教会的属灵事物,故这些经文也不例外。它们表示脱离仁之信,这一点从灵义,以及将它们合起来明显可知。因为“去事奉巴力”、“为他筑坛”和“做亚舍拉”表示事奉各种欲望,或也可说,事奉魔鬼,既不思想任何恶欲,也不思想任何罪,正如那些没有仁爱与生活的教义,只有信之教义的人所行的。“杀先知”表示毁灭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想杀以利亚”表示想毁灭圣言本身;“夺去拿伯的葡萄园,并将他杀害”表示毁灭教会,因为“葡萄园”是指教会;吃她的“狗”表示欲望;“从被扔下来,血溅在墙上并被马践踏”表示它们的毁灭,因为“窗户”表示在光中的真理,“血”表示虚假,“墙”表示在表层的真理,“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这些事合在一起,便与脱离仁之信相吻合。这一点从启示录中接下来的事进一步得以证实,经上在那里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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