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揭秘启示录 #108

108.“这些事是那

108.“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表在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方面的主,邪恶与虚假通过这些真理被驱散。第一章描述人子,也就是圣言方面的主之处,经上说: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2:16)
从前面(52节)可以看出,这句话表示主藉圣言及其教义驱散一切虚假。这话是说给并涉及那些将教会的一切唯独放在行为,而丝毫不放在教义真理上的人;因为他们无视或轻视教义的真理(其实它是必需的),故主对他们说:
你当悔改!不然,我就很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启示录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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