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126.从宇宙中所看到的众多星座,谁都能自己证实多元世界的存在。在学术界,众所周知,每颗恒星都像一轮在自己本位的太阳,因为它像我们世界的太阳在其本位那样保持固定不变;它的距离使它看上去很小,就像一颗星星。由此可知,和我们世界的太阳一样,它也有围绕它的行星,也就是星球。我们的眼睛之所以看不到这些行星,是因为它们距离太过遥远,还因为它们只有自己恒星的光,这光无法再反射到我们这里。具有众多星座、如此浩瀚的星空还能服务于其它什么目的呢?宇宙创造的目的就是人,以便一个天使天堂能从人而来。在无限创造者的眼里,来自一个星球的人类,以及天使所组成的天堂何等微不足道,因为对祂来说,成千上万个星球都不够。
可以计算一下,假如宇宙中有一百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有三亿人,在六千年内生育两百代人,并且每个人或灵人占三立方米的空间,那么人或灵人全都加起来,其总数连这个星球的千分之一的空间都填不满,恐怕不会超过环绕木星或土星的一个卫星的空间;而卫星的空间在宇宙当中几乎辩认不出来,因为肉眼几乎看不见这些卫星。这对宇宙的创造者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即便他们充满整个宇宙,祂也不会满足,因为祂是无限的。
我曾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说,他们也认为与创造者的无限相比,人类实在太稀少了;不过,他们不是出于空间,而是出于状态来思考的。按照他们的观念,无论能想象出多少星球,对主来说,仍如同没有。不过,我在下文将凭直接经历描述星空中的诸星球。由此也明显可知我的灵如何能到这些地方旅行,而我的身体仍留在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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