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44

L44.人若知道大卫

L44.人若知道大卫表示主,就能知道为何大卫在他的诗篇中写到他自己时,如此频繁地描写主;如这些话: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诸天要称赞你的奇事,在圣者的会中,要称赞你的信实。当时,你在异象中晓谕你的圣民说,我已把救助加在那有能的一位身上,我高举那从民中所拣选的。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膏膏祂。我的手必使祂坚立,我的膀臂也必使祂强壮。只是我的信实和我的怜悯要与祂同在,因我的名,祂的角必被高举。我要使祂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祂必向我呼叫,你是我的父,我的神,是拯救我的磐石。我也要立祂为我的长子,高过世上的列王。我与他立的约必要坚定。我也要使祂的种存到永远,使祂的宝座如天之日子。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我决不向大卫说谎。祂的种要存到永远,祂的宝座在我面前如太阳。又如月亮永远坚立,如云中信实的见证。(诗篇89:3-5, 19-21, 24-29, 35-37; 45:1-17; 122:4, 5; 13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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