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L3.在此还要用几句话来说明在旧约的所有先知书中,从以赛亚书到玛拉基书,所论述的关于主的主题,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些主题是:
⑴主在圆满的时间,就是在犹太人不再认识祂的时候,因而在教会的东西荡然无存的时候来到世间;除非祂在那个时候来到世间,揭示祂自己,否则人类必在永死中灭亡。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你们若不信我永在,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⑵主来到世上是为了完成一次最后的审判,由此征服当时掌权的地狱。这一切通过被允许进入祂从母亲那里所得来的人身中的争战,也就是试探,以及所伴随的不断胜利而实现;除非地狱被如此征服,否则没有人能得救。
⑶主来到世上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它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合一。
⑷主来到世上是为了建立一个新教会,新教会要承认主是救赎主和救主,并通过对祂的爱和信而得到救赎和拯救。
⑸同时祂把天堂安排得井然有序,以便它能与教会构成一体。
⑹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或试探,主通过这次试探将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祂的人身。
在接下来关于圣经的这本小册子里,我们会看到,圣言不论述其它主题。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