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在属天意义上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真实的基督教 #212

212.天堂有三层,

212.天堂有三层,即:最高层天堂、中间天堂和最低层天堂。最高层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中间天堂构成祂的属灵国度,最低层天堂构成祂的属世国度。正如天堂有三层,圣言也有三层含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或灵义和属世意义;这与前面(TCR 210节)所说的是一致的,即:最初在中间中,并通过中间而在最后中,正如目的在原因中,并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这清楚表明圣言的性质,即:属世的圣言字义里面有属灵的内义,这内义里面又有属天的至内在意义。最外在或最低层的意义是属世的,被称为字义;因此,它是两种内在意义的容器,因而是它们的基础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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