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在属天意义上,“妄称神的名”是指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灵必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亵渎灵”是指亵渎主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性。耶和华神的名在属天意义或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在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在属天意义上具有同样的含义。这同样适用于出埃及记(23:21)和以赛亚书(63:16)中的“名”。因为根据马太福音(12:31, 32)中的话说,亵渎灵,人不得赦免,还由于这就是这条诫命在属天意义上的意思,所以经上补充说:“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192.凡不知道圣言里面有灵义,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的人,都必定只根据字义来判断圣言。然而,字义就像包含宝物,即灵义的箱子。因此,当我们不知道这内义时,我们就无法评估圣言的神性神圣性,就像我们无法根据包裹宝石的矿石来评估宝石一样,因为这些矿石有时看起来很普通;或者就像我们无法根据一个由碧玉、青金石、云母或玛瑙制成的箱子来评估它里面整齐排列的钻石、红宝石、红玛瑙、东方黄玉等等一样。只要我们不知道里面的东西,那么我们只根据制作箱子的看得见的材料价值来评估这个箱子就不足为奇了。圣言在字义上也是如此。因此,为了防止人们继续怀疑圣言是不是神性,是不是最神圣的,主向我揭示了它的内在意义或内义,这内在意义或内义本质上是属灵的,就在属世的外在意义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内义就是将生命赋予文字的灵;因此,内义能为圣言的神性和神圣性作见证,甚至也能使属世人信服,只要属世人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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