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5259.“法老告诉约瑟”表由属世层来表达,但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思维。这从前面所述(5251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经上说的是“法老对约瑟说”,而此处经上说“法老告诉约瑟”;因为“说”(saying)表示感知,而“告诉”(speaking)表示思维(参看2271, 2287, 2619节)。“法老告诉约瑟”之所以表示由属世层来表达,但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思维,而不是反过来,是因为当思维在外层事物中运转时,这种思维的源头其实并不在那里,而是在内层事物中;或也可说,当思维在低层事物中运转时,其源头只是高层事物。即便如此,当属于内层事物或高层事物的思维在外层事物或低层事物中运转时,外层或低层本身看上去似乎是在它里面运转的思维的源头。然而,这是一个错觉。这就像一个人看见镜子里的某个物体,却不知道有一面镜子在那里,反以为物体就在它如此出现的地方;而事实上,它并不在那里。
由于属灵层的属天层是内层或高层,而属世层是外层或低层,所以“法老告诉约瑟”在内义上表示由属世层来表达,但属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思维。简言之,在下面的事物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它所拥有的能力皆来自高层事物;由此明显可知,一切事物皆来自至高者,也就是神性;或也可说,至高者,即神性是一切事物的源头。因此,从人的理解力发出的思维,以及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活动,其源头就是至高者,或神性。然而,他思想谬念、行为邪恶是由于他烙印在自己身上的形式;他思想正念、行为良善则由于他从主所接受的形式。因为众所周知,同一种力量和能量照着居间和最外在部分的结构而产生不同的运动;因此,在人里面,来自神性的生命照着存在于那里的形式产生不同的思维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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