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8

298.就属灵之义而

298.就属灵之义而言,神之名表示教会通过圣言所教导的一切,主借此被呼求和敬拜。所有这类事物综括起来就是神之名。因此,“妄称神之名”表示将这类事物引入无聊的闲谈、假话、谎言、诅咒、巫术或咒语中。这也是辱骂和亵渎神和祂的名。以下经文表明,圣言和教会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因而一切敬拜,都是神之名:
从日出之地,我名将被呼求。(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各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必向我名焚香。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然而,当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时,对我的名嗤之以鼻。(玛拉基书1:11-13)
万民各奉自己神之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之名而行。(弥迦书4:5)
耶和华立祂名之处,他们当在那里敬拜祂。(申命记12:5,11,13,14,18;16:2,6,11,15,16)
祂的名表示祂的敬拜。
耶稣说:“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集,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马太福音18:2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不信的,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耶稣说:“我已将祢的名指示他们,还可指示他们”。(约翰福音17:26)主说:“我在撒狄有几个名”。(启示录3:4)
还有很多其它类似经文,其中神之名表示从神发出的神性,祂藉此被敬拜。而耶稣基督之名则表示整个救赎,祂的整个教导,因而整个救恩。“耶稣”表示藉着救赎的整个救恩;“基督”表示藉着其教导的整个救恩。

真实的基督教 #105

105.主不得不经经

105.主不得不经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因为朝向合一的发展只有这条途径,别无它法。这符合神序,神序是不可改变的。这神序就是,人当调整自己以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神所进入并居住的器皿和居所,如同居于祂的圣殿。人必须凭自己这样做,然而又必须承认这是靠着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临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临在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善和一切信之真。若要变得属灵而非属世,人人都要且必须照这秩序发展。主同样照秩序发展,以使祂的属世人变成神性。正因如此,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将祂的所行所言全都归于父,并且在十字架上宣称: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就到来了,这就是与神结合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行为和以前一样,但如今是通过神这样做的。他也无需象以前那样将自己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尽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刻写在他心里,因而内化于他的一切言行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总之,主荣耀了祂的人性,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其方式和祂重生人,也就是使人变得属灵的方式一样。
凡从属世变得属灵之人都会经历这两种状态,并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这个世界进入天堂。这一点等到自由意愿(463-508节)、仁(392-462节)与信(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571-625节)那几章再予以充分说明。我只在此说明,在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改造状态,人有充分的自由照其觉知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也就是重生的状态,他同样有充分的自由;但此时他通过主所赋予他的一种新的爱和新智慧意愿、行动、思考和言谈。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觉知是主角,意愿是配角;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是主角,觉知是配角。不过,觉知仍通过意愿行动,而非意愿通过觉知行动。善与真、仁与信并内在人与外在人等的结合,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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