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7

297.就属世之义或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诠释启示录 #767

767.启12:17

767.启12:17.“龙向妇人发怒”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因感觉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对它的仇恨。这从“怒”的含义清楚可知,“怒”当论及龙时,是指仇恨(对此,参看AE 754, 758节),因此“发怒”表示仇恨;这是因感觉教会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一种极度仇恨,这一点作为结果从前后文可推知;从前文可推知,即“地开口帮助妇人,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这表示也有龙在里面的教会提供了帮助,不接受他们对唯信的狡猾推理;从下文可推知,即“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这表示由这种仇恨产生的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因此,“龙的怒”在此表示这种因感觉它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仇恨;因为如前所述,“妇人逃到旷野,到神预备的地方去”表示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还在少数人中间,在此期间,规定了它可以在许多人中间,并成长直到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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