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284.“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他们将进入主的国度,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照主的话说,“在地上掌权”无非是指进入主的国度,在那里与主合而为一:
使凡信我的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那样合而为一,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我在哪里,他们也同我在那里。(约翰福音17:20-24)
既然他们如此与主合而为一,并与主同在,组成一个国度,被称为“神的国”,那么显然,“掌权”并不表示别的。经上之所以说“掌权”,是因为前面说“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祭司”表示那些处于源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爱之人(20节)。因此,主的国也被称为“圣民的国”(但以理书7:18, 27)。论到使徒,经上说:
他们要与主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然而,唯独主审判并掌权;因为祂凭神性良善藉神性真理审判和掌权,这神性真理也通过主而在他们里面。谁若以为通过主而在他们里面的东西是他自己的,就会被逐出天国,即被逐出天堂。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的“掌权”意思也一样:
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掌权一千年。(启示录20:4, 6)
论到那些将要进入新耶路撒冷的人:
羔羊要光照他们,他们要掌权,世世无穷。(启示录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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