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就属世之义或字义而言,“妄称耶和华神之名”表示在以下情形中滥用名字本身:各种交谈,尤其是说假话或撒谎;没有好的动机或为了开脱罪责而发誓;邪恶的意图,也就是诅咒;巫术与占卜。另一方面,在加冕礼、牧职授任、或就职典礼中奉神及其神圣,以及圣言和福音书之名起誓,并非妄称神之名,除非随后起誓之人认为其承诺没有价值了而加以弃绝。神之名就是神圣本身,故而经常被用于教会的圣事中,例如在祷告、赞美和各种形式的敬拜中,又如在有关宗教主题的讲道和著述中。这是因为神存在于关乎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中,当适时呼求祂时,祂的名就能召来祂的临在,祂也会聆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被神圣化。
耶和华神之名的神圣,可从耶和华之名得以证实,因为犹太人从最早期开始直至今日,都不称呼、甚至不敢说出耶和华的名字。鉴于此,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也不愿直呼其名。因此,他们用“主”代替“耶和华”。这一点从新约所引用旧约中的大量经文明显可知,在这些经文中,“主”取代了“耶和华”。例如,《马太福音》(22:37),《路加福音》(10:37)对比《申命记》(6:5)等等。
众所周知,耶稣之名同样神圣,因为使徒说:
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而且,地狱里的魔鬼无法说出耶稣之名。神之名有很多,都不可妄称,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等。
121.“并赐他一块白石”表赞同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一块白石”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过去人们收集小石头来投票表决,而白石表赞同票。“白石”之所以表赞同的真理,是因为“白”论及真理(167, 379节)。所以,“白石”表赞同良善的真理,以及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因为良善吸引真理,与之结合。凡良善无不爱慕真理,并与诸如与其一致的真理结合,尤其是属天之爱的良善;这种良善与真理以合而为一的方式进行结合。因此,他们唯独通过良善来看待真理。这些人就是那些“律法写在心上”的人所指的。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记着说: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当中,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第三层天的所有天使都是如此。他们不通过任何记忆谈论真理,而是一听到别人谈论真理,尤其在阅读圣言时,就能清楚看到它们。原因在于,他们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中。那些在世时唯独靠近主,并因遵行圣言的真理而做出善行之人就会变得如此。关于他们的一些情况,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5-26, 270-271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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