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7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9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妄称耶和华神的名”不仅是指妄称这个名字,还指在各种谈话中滥用它,尤其在说假话或谎言中,在没有必要或毫无用处的宣誓,或为了摆脱邪恶意图指责的宣誓(即纯粹是咒语的誓言)中,在巫术和念咒中。然而,在加冕礼、神职人员就职典礼,或就任受托职务中,以神及其神圣、以圣言或福音而宣誓,不是妄称神的名,除非宣誓的人后来打破了他的约定,或认为他的承诺是不可能的,或是毫无意义的而加以弃绝。神的名是神圣本身,故必然经常用于教会的圣事,如祷告、赞美和一切敬拜,以及关于教会主题的讲道和著述。这是因为神在宗教的一切事物中;当祂被正式或庄严地求告时,祂就通过祂的名字而同在,并垂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而神圣化。耶和华神的名字本身就是神圣的,这一点从这个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太人从很早的时候就不敢,并且现在也不敢直呼耶和华的名字;因他们的缘故,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都不想用这个名,而是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这从转成新约的旧约的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耶和华(如马太福音22:37; 路加福音10:27; 对比申命记6:5,以及其它经文)。耶稣这个名字同样是神圣的,这一点从使徒的话清楚可知,即:

叫一切在天上的和地上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此外,地狱里的魔鬼不能说出这个名字。神有许多名字都是不可妄称的,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


真实的基督教 #601

VIII.重生的人拥

VIII.重生的人拥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

601.当今教会从圣言中和理性上都知道,重生的人是一个新生的人或新人。从圣言通过以下经文可以知道这一点;以西结书:

你们要作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18:31)

又:

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在你们中间赐下一个新灵;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以西结书36:26, 27)

哥林多后书:

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肉体认人了,所以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一个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5:16, 17)

在这些经文中,“一个新心”是指一个新意愿,“一个新灵”是指一个新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而“灵”,当与心一起出现时,表示理解力。教会从理性上也知道,重生的人拥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构成人,正是它们被重生。因此,这两种官能决定了每个人的真实性格,或说它们的品质决定了每个人的品质。如果他的意愿是邪恶的,那么他就是邪恶的,如果他的理解力支持这邪恶,更是如此。而另一方面,如果他的意愿是良善的,那么他就是良善的,如果他的理解力支持这良善,更是如此。只有宗教才能使人更新和重生。宗教在人类心智中占据最高地位,并看到它下面与世界有关的民事事务;它还通过它们上升,就像纯净的树液通过一棵树上升到树的顶端一样,并从那个高度俯视属世之物,就像一个人从塔顶或山顶俯视下面的平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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