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7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9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妄称耶和华神的名”不仅是指妄称这个名字,还指在各种谈话中滥用它,尤其在说假话或谎言中,在没有必要或毫无用处的宣誓,或为了摆脱邪恶意图指责的宣誓(即纯粹是咒语的誓言)中,在巫术和念咒中。然而,在加冕礼、神职人员就职典礼,或就任受托职务中,以神及其神圣、以圣言或福音而宣誓,不是妄称神的名,除非宣誓的人后来打破了他的约定,或认为他的承诺是不可能的,或是毫无意义的而加以弃绝。神的名是神圣本身,故必然经常用于教会的圣事,如祷告、赞美和一切敬拜,以及关于教会主题的讲道和著述。这是因为神在宗教的一切事物中;当祂被正式或庄严地求告时,祂就通过祂的名字而同在,并垂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而神圣化。耶和华神的名字本身就是神圣的,这一点从这个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太人从很早的时候就不敢,并且现在也不敢直呼耶和华的名字;因他们的缘故,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都不想用这个名,而是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这从转成新约的旧约的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耶和华(如马太福音22:37; 路加福音10:27; 对比申命记6:5,以及其它经文)。耶稣这个名字同样是神圣的,这一点从使徒的话清楚可知,即:

叫一切在天上的和地上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此外,地狱里的魔鬼不能说出这个名字。神有许多名字都是不可妄称的,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


真实的基督教 #588

588.为了重生,人

588.为了重生,人被赋予将自己的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处的光中的能力,好叫他可以看到他必须意愿,并由此做什么,以便他在这个世界上的这段时间可以兴盛,死后得到永恒的祝福。如果他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自己的意愿服从它,那么他就会变得兴盛,并得到祝福;但如果他使自己的理解力服从于自己的意愿,那么他就会变得不兴盛、不快乐。这是因为意愿天生倾向于邪恶,甚至倾向于巨大的邪恶。因此,除非意愿受到理解力的约束,否则一个放任其意愿自由的人就会冲进巨大的邪恶,并出于他天生的野蛮本性、为了自己或自己的满足而掠夺和杀害所有不支持他、不放纵他欲望的人。此外,除非人能单独完善他的理解力,并通过理解力完善他的意愿,否则他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没有这种单独性,以及将理解力提升到意愿之上,他将不能思考,也不能出于思维说话,只能通过声音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他也不能出于理性行事,只能出于直觉行事,更不能认识与神有关的事物,由此认识神自己,从而与祂结合,活到永远。事实上,人貌似凭自己行使思维和意愿;这种“貌似凭自己”就是结合的互动元素,因为没有互动,结合是不可能的,就像没有适应或反应,主动与被动就不可能结合一样。唯独神起作用;人允许自己被作用,并且从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合作,尽管从内层来说,是从神那里如此行(换句话说,唯独主是主动力量;我们允许自己体验这种主动力量,并且从表面上看,我们貌似凭自己合作,尽管从内在来说,我们实际上是从神那里行动的)。从对这些事实的正确感知中可以看出,当人意愿的爱通过理解力被提升时,它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当它没有被提升时,又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因而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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