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7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9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妄称耶和华神的名”不仅是指妄称这个名字,还指在各种谈话中滥用它,尤其在说假话或谎言中,在没有必要或毫无用处的宣誓,或为了摆脱邪恶意图指责的宣誓(即纯粹是咒语的誓言)中,在巫术和念咒中。然而,在加冕礼、神职人员就职典礼,或就任受托职务中,以神及其神圣、以圣言或福音而宣誓,不是妄称神的名,除非宣誓的人后来打破了他的约定,或认为他的承诺是不可能的,或是毫无意义的而加以弃绝。神的名是神圣本身,故必然经常用于教会的圣事,如祷告、赞美和一切敬拜,以及关于教会主题的讲道和著述。这是因为神在宗教的一切事物中;当祂被正式或庄严地求告时,祂就通过祂的名字而同在,并垂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而神圣化。耶和华神的名字本身就是神圣的,这一点从这个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太人从很早的时候就不敢,并且现在也不敢直呼耶和华的名字;因他们的缘故,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都不想用这个名,而是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这从转成新约的旧约的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耶和华(如马太福音22:37; 路加福音10:27; 对比申命记6:5,以及其它经文)。耶稣这个名字同样是神圣的,这一点从使徒的话清楚可知,即:

叫一切在天上的和地上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此外,地狱里的魔鬼不能说出这个名字。神有许多名字都是不可妄称的,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


真实的基督教 #151

151.相信主不仅仅

151.相信主不仅仅是承认祂,还要遵行祂的诫命;因为仅仅承认祂只需要理解力部分的某种思维;但遵行祂的诫命还需要意愿部分的承认。人的心智由理解力和意愿构成;思考是理解力的功能,或属于理解力,行动是意愿的功能,或属于意愿。因此,当人的承认只来自理解力的思维时,他只用其心智的一半来靠近主;但当他遵行祂的诫命时,他用其整个心智来靠近祂,这就是相信。而另一方面,人能分裂自己的心,并强迫它的浅层部分或表面高飞,而他的肉体却下沉;因此,他像鹰一样在天堂和地狱之间飞翔。然而,这个人自己却不追随自己向上的目光,而是追随肉体的快乐;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在地狱里;因此,他往地狱那里飞;当他在那里向他肉感的快乐献祭,向魔鬼浇祭奠的新酒时,他脸上带着欢乐,眼睛里闪着火花,因此,他把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那些承认主,却不遵守祂诫命的人,死后就会变成这样的撒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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