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6

296.人若承认并敬

296.人若承认并敬拜除主救主,耶稣基督,即取了人样式的耶和华神自己外的别神,就犯下了违反第一条诫命的大罪。那些确信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真实存在之人,也犯下了违反它的大罪。随着这些人日益认同这个错误,他们会变得越来越属世和物质化,最终不能从内领悟任何神性真理。即便聆听并接受它,他们也会以谬误玷污并掩盖之。因此,他们好比那些住在房子底层或地下室的人,听不到住在二楼或三楼的人在说什么,因为他们头顶的楼板阻挡了声音的传播。
人的心智类似一幢三层建筑,那些确信永恒的三位神之人居于最底层,那些承认并相信具有可见人形的一位神,且祂就是主神救主之人居于第二和第三层。人若依赖感官、沉浸于肉体,成为纯属世的,那么就其自身而言,他就成了十足的动物。唯一不同的是,他能说话和推理。他就像生活在有各种野兽的动物园里的人,在那里时而扮狮子,时而扮熊,时而扮老虎,时而扮豹或狼;事实他还能扮绵羊,不过,扮绵羊时他心里会发笑。
纯属世人若不通过世俗的观念,就无法对神性真理形成任何概念,而世俗观念皆出于感官谬误,因为他无法将其心智提升到感官层面之上。结果,其信之教义好比糠秕做成的粥,他却视之为美味;还好比先知以西结受命将小麦、大麦、豆子、扁豆、粗麦与人粪或牛粪混在一起,用以为自己作面包和饼,从而象征教会在以色列民族中的境况(以西结书4:9)。基于和建立在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的信仰之上的教会教义,也是同样的情形。
谁都不难看出,若这样的信仰被涂上真实的颜色,呈现为可见的图像,它将何等怪诞。这就像是三个人站成一排:第一个头戴皇冠、手持权杖,很是威严;第二个右手托着一本书(圣言),左手拿着一个血迹斑斑的金十字架;第三个则长有双翅,单腿站立,好像就要离开,开始行动。这幅图像上面还有一行题词:这三个位格(persons)或三个神是一个神。倘若看到它,任何一个智者都会对自己说:“哦,天哪,这是什么幻觉!”但是,若他看到的图像是一位神性位格,头上环绕天堂的光线,上有题词:这是我们的神,祂集创造者、救赎主、再造者于一身,因此是救主,那他的说法截然不同。这位智者岂不会亲吻这个图像,将其揣在怀里带回家,并且一看见它,他自己及其妻儿佣仆无不欢欣鼓舞。

诠释启示录 #887

887.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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