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6.人若承认并敬拜除主救主,耶稣基督,即取了人样式的耶和华神自己外的别神,就犯下了违反第一条诫命的大罪。那些确信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真实存在之人,也犯下了违反它的大罪。随着这些人日益认同这个错误,他们会变得越来越属世和物质化,最终不能从内领悟任何神性真理。即便聆听并接受它,他们也会以谬误玷污并掩盖之。因此,他们好比那些住在房子底层或地下室的人,听不到住在二楼或三楼的人在说什么,因为他们头顶的楼板阻挡了声音的传播。
人的心智类似一幢三层建筑,那些确信永恒的三位神之人居于最底层,那些承认并相信具有可见人形的一位神,且祂就是主神救主之人居于第二和第三层。人若依赖感官、沉浸于肉体,成为纯属世的,那么就其自身而言,他就成了十足的动物。唯一不同的是,他能说话和推理。他就像生活在有各种野兽的动物园里的人,在那里时而扮狮子,时而扮熊,时而扮老虎,时而扮豹或狼;事实他还能扮绵羊,不过,扮绵羊时他心里会发笑。
纯属世人若不通过世俗的观念,就无法对神性真理形成任何概念,而世俗观念皆出于感官谬误,因为他无法将其心智提升到感官层面之上。结果,其信之教义好比糠秕做成的粥,他却视之为美味;还好比先知以西结受命将小麦、大麦、豆子、扁豆、粗麦与人粪或牛粪混在一起,用以为自己作面包和饼,从而象征教会在以色列民族中的境况(以西结书4:9)。基于和建立在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的信仰之上的教会教义,也是同样的情形。
谁都不难看出,若这样的信仰被涂上真实的颜色,呈现为可见的图像,它将何等怪诞。这就像是三个人站成一排:第一个头戴皇冠、手持权杖,很是威严;第二个右手托着一本书(圣言),左手拿着一个血迹斑斑的金十字架;第三个则长有双翅,单腿站立,好像就要离开,开始行动。这幅图像上面还有一行题词:这三个位格(persons)或三个神是一个神。倘若看到它,任何一个智者都会对自己说:“哦,天哪,这是什么幻觉!”但是,若他看到的图像是一位神性位格,头上环绕天堂的光线,上有题词:这是我们的神,祂集创造者、救赎主、再造者于一身,因此是救主,那他的说法截然不同。这位智者岂不会亲吻这个图像,将其揣在怀里带回家,并且一看见它,他自己及其妻儿佣仆无不欢欣鼓舞。
1185.启18: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不再有任何内在和外在的喜乐。这从“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各种乐器的“声音或响声”是指出于内在和外在情感的喜乐。它们因其和谐而表示情感,因为音乐的声音表达情感,并产生或唤起它们与喜乐。弦乐器表示属灵事物,管乐器表示属天事物,它们对应于情感(可参看AE 323b, 326a节)。至于“竖琴的声音,笛子的声音和吹号的声音”具体表示什么,这只能从情感看出来;这些情感分为两种,即属灵的和属天的;属灵情感来自真理,属天情感来自良善;但它们具有三个层级,即至内层、中间层和终端层或最外层;至内层就是诸如在至内层天堂中的那个层级,中间层就是诸如在中间天堂中的那个层级,终端层或最外层则是诸如在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中的那个层级。
(续)
(10)圣治的第十条律法是,当显赫和财富使人误入歧途时,正是他出于自己的谨慎将自己引入显赫和财富,因为按照圣治,人只被引入那些不会使人误入歧途,而是对他的永生有用的事物中;事实上,圣治在人身上的一切都着眼于永恒,因为作为神、使人为人的生命是永恒的。有两样东西尤其影响人们的心智,就是显赫和财富。显赫与对荣耀和名誉的爱有关,财富与对金钱和财物的爱有关。它们特别影响人们的心智,因为它们尤其属于属世人;因此,纯属世人对它们没有其它概念,只认为显赫和财富是来自神的真实祝福,而事实上,它们可能是诅咒,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推断出来:善人和恶人都拥有它们。我见过天堂里的显赫和财富,也见过地狱里的显赫和财富;因此,如前所述,当显赫和财富不使人误入歧途时,它们来自神;但当它们使人误入歧途时,它们来自地狱。
在世上,人没有区分它们是来自神,还是来自地狱,因为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无法感知到这种区别,或说无法区分它们;但来自属灵人的属世人能看到这种区别,或说能区分它们,但即使这样也很困难,因为属世人从小就被教导假冒属灵人。因此,当他向教会、国家、社区、同胞,因而向邻舍履行功用时,他不仅断言,而且还能说服自己相信,他是为了教会、国家、社区、同胞和邻舍而做的;然而,他可能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和世界而做的。人处于这种盲目的状态,是因为他没有通过任何争战来除去自己身上的邪恶;只要邪恶依旧存在,人就无法出于其属世人中的属灵人看到任何东西。他就像一个以为自己醒了的梦中之人,或像一只把黑暗看作光明的夜鸟。当天堂之光的门关闭时,这就是属世人。天堂之光就是光照属世人的属灵人。既然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显赫和财富,或对荣耀和名誉的爱,对金钱和财物爱,是目的还是手段,因为它们若是目的,就是诅咒,但它们若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就是祝福,那么我们首先论述目的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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