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6.所有承认并敬拜除主救主耶稣基督,即在人形式中的耶和华神自己以外的别神之人,都犯了违犯这第一诫的罪。那些说服自己相信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真实存在的人,也犯了违犯它的罪。随着他们确认这个错误,他们变得越来越属世和肉体化,最终不能从内在领悟任何神性真理;即便听到并接受它,他们仍会用谬误来玷污和掩盖它。因此,他们可以比作那些住在房子的最低层或地下室,因而听不见二楼或三楼的人交谈的人,因为他们头顶的楼板阻止了声音传到他们那里。
人的心智就像一座三层的房子,那些确认支持来自永恒的三个神的人在最低层,而那些承认并相信具有一个可见人形的一位神,祂就是主神救主的人在第二层和第三层。由于感官和肉体人是纯属世的,就其自身而言,完全是动物,与野兽的不同之处仅在于能够说话和推理,所以他就像一个生活在有各种野兽的动物园里的人,他在那里时而扮狮子,时而扮熊,时而扮老虎,时而扮豹子或狼;他甚至能扮羔羊或绵羊,但这时他心里会发笑。
纯属世人只从世界上的事物中,因而从感官谬误中想到神性真理,因为他不能将他的心智提升到它们之上。因此,他的信之教义可以比作糠秕做成的粥,他却食之如美味;或者,它就像先知以西结被吩咐用小麦、大麦、豆子、扁豆、粗麦,与人或牛的粪便混合作成的饼和烙饼(以西结书4:9等),好叫他可以代表诸如在以色列民族中间的那种教会。在对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的信仰或观念上所建立并发展的教会教义也是如此。
如果这种信仰按它本来的样子呈现在眼前,谁看不出其性质的怪异?例如,如果三个人站成一排,第一个人以权杖和皇冠为标志,第二个人右手拿着一本书,即圣言,左手拿着一个溅了血的金十字架,第三个人则长着一双翅膀,单脚站立,准备飞出去行动;在这三个人上面刻着:“这三个人虽是三个神,却是一个神。”看到这样的画面,有哪个智者不会对自己说:“唉,这是什么幻觉!”但如果他看到的画面是一个神性位格,头上环绕着天堂的光线,上面刻着:这是我们的神,同时是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因而是救主,那么他就不会说这种话了。难道这位智者不会亲吻这幅画,把它揣在怀里带回家,并且一看到它,他自己的心智,以及他妻儿和仆人的心智就欢喜快乐吗?
1035.“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歪曲而变得疯狂。这从“喝醉”、“酒”、“淫乱”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喝醉”是指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参看AE 376f节);“酒”是指属灵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376节);“淫乱”是指对真理的歪曲,如刚才所述;“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前面经常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歪曲而变得疯狂。
关于在圣言中,“醉酒”和“喝醉”所表示的疯狂,它不是来自虚假,而是来自被歪曲的真理。原因在于,来自天堂的真理,同时来自地狱的虚假进入理解力,这会造成心智的纷争,还造成像世上醉鬼那样的疯狂。但只有那些处于邪恶,并通过圣言确认邪恶之虚假的人才受制于这种疯狂;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并与天堂相通,而邪恶之虚假来自地狱。但属灵的醉酒不会从非出于邪恶的虚假中发生,因为这些虚假没有扭曲和摧毁隐藏在字义里面的属灵真理,它们不会像出于邪恶的虚假那样孵化出邪恶。
非出于邪恶的虚假可比作不纯净的水,喝了后不会醉;但出于邪恶的虚假可比作酒或烈性饮料,它们会导致醉酒。因此,在圣言中,经上说这种疯狂是由酒造成的,这酒被称为“淫乱的酒”,在耶利米书中被称为“巴比伦的酒”: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于是列族就发疯了。(耶利米书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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