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6.人若承认并敬拜除主救主,耶稣基督,即取了人样式的耶和华神自己外的别神,就犯下了违反第一条诫命的大罪。那些确信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真实存在之人,也犯下了违反它的大罪。随着这些人日益认同这个错误,他们会变得越来越属世和物质化,最终不能从内领悟任何神性真理。即便聆听并接受它,他们也会以谬误玷污并掩盖之。因此,他们好比那些住在房子底层或地下室的人,听不到住在二楼或三楼的人在说什么,因为他们头顶的楼板阻挡了声音的传播。
人的心智类似一幢三层建筑,那些确信永恒的三位神之人居于最底层,那些承认并相信具有可见人形的一位神,且祂就是主神救主之人居于第二和第三层。人若依赖感官、沉浸于肉体,成为纯属世的,那么就其自身而言,他就成了十足的动物。唯一不同的是,他能说话和推理。他就像生活在有各种野兽的动物园里的人,在那里时而扮狮子,时而扮熊,时而扮老虎,时而扮豹或狼;事实他还能扮绵羊,不过,扮绵羊时他心里会发笑。
纯属世人若不通过世俗的观念,就无法对神性真理形成任何概念,而世俗观念皆出于感官谬误,因为他无法将其心智提升到感官层面之上。结果,其信之教义好比糠秕做成的粥,他却视之为美味;还好比先知以西结受命将小麦、大麦、豆子、扁豆、粗麦与人粪或牛粪混在一起,用以为自己作面包和饼,从而象征教会在以色列民族中的境况(以西结书4:9)。基于和建立在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单独为神的信仰之上的教会教义,也是同样的情形。
谁都不难看出,若这样的信仰被涂上真实的颜色,呈现为可见的图像,它将何等怪诞。这就像是三个人站成一排:第一个头戴皇冠、手持权杖,很是威严;第二个右手托着一本书(圣言),左手拿着一个血迹斑斑的金十字架;第三个则长有双翅,单腿站立,好像就要离开,开始行动。这幅图像上面还有一行题词:这三个位格(persons)或三个神是一个神。倘若看到它,任何一个智者都会对自己说:“哦,天哪,这是什么幻觉!”但是,若他看到的图像是一位神性位格,头上环绕天堂的光线,上有题词:这是我们的神,祂集创造者、救赎主、再造者于一身,因此是救主,那他的说法截然不同。这位智者岂不会亲吻这个图像,将其揣在怀里带回家,并且一看见它,他自己及其妻儿佣仆无不欢欣鼓舞。
204.“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亵渎,随之与主分离。“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与主分离,与主分离就是既不在天堂,也不在地狱,而是在一个隔开的地方,丧失了人的生命,那里只有纯粹的幻觉。原因在于,他们将真理与虚假,良善与邪恶,因而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了一起,以致它们无法分离。这时,人既不能为天堂,也不能为地狱做好预备,其整个理性生命完全被摧毁,只剩下生命的最表层。当脱离生命的内在时,生命的最表层纯粹是幻觉。关于他们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圣治》(226-228, 231节)一书,这本书足以使人了解它们。经上之所以说他们要被吐出来,是因为介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对应于胃,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作好预备。所有食物都在胃里预备要么转化为血肉,要么转化为粪尿。前者对应于天堂,后者对应于地狱。从胃中被吐出来的东西,是未被分离的混合物。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以下经文中,经上也用“吐”和“呕吐物”这样的表述:
给人酒喝,使他喝醉,显出是未受割礼的;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吐在荣耀上。(哈巴谷书2:15-16)
你们要使摩押沉醉,因他要在自己所吐之中打滚。(耶利米书48:26)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无一处干净;他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8-9)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25:27;利未记18:24, 25, 28)。温水激起呕吐,这也是出于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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