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6.所有承认并敬拜除主救主耶稣基督,即在人形式中的耶和华神自己以外的别神之人,都犯了违犯这第一诫的罪。那些说服自己相信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真实存在的人,也犯了违犯它的罪。随着他们确认这个错误,他们变得越来越属世和肉体化,最终不能从内在领悟任何神性真理;即便听到并接受它,他们仍会用谬误来玷污和掩盖它。因此,他们可以比作那些住在房子的最低层或地下室,因而听不见二楼或三楼的人交谈的人,因为他们头顶的楼板阻止了声音传到他们那里。
人的心智就像一座三层的房子,那些确认支持来自永恒的三个神的人在最低层,而那些承认并相信具有一个可见人形的一位神,祂就是主神救主的人在第二层和第三层。由于感官和肉体人是纯属世的,就其自身而言,完全是动物,与野兽的不同之处仅在于能够说话和推理,所以他就像一个生活在有各种野兽的动物园里的人,他在那里时而扮狮子,时而扮熊,时而扮老虎,时而扮豹子或狼;他甚至能扮羔羊或绵羊,但这时他心里会发笑。
纯属世人只从世界上的事物中,因而从感官谬误中想到神性真理,因为他不能将他的心智提升到它们之上。因此,他的信之教义可以比作糠秕做成的粥,他却食之如美味;或者,它就像先知以西结被吩咐用小麦、大麦、豆子、扁豆、粗麦,与人或牛的粪便混合作成的饼和烙饼(以西结书4:9等),好叫他可以代表诸如在以色列民族中间的那种教会。在对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的信仰或观念上所建立并发展的教会教义也是如此。
如果这种信仰按它本来的样子呈现在眼前,谁看不出其性质的怪异?例如,如果三个人站成一排,第一个人以权杖和皇冠为标志,第二个人右手拿着一本书,即圣言,左手拿着一个溅了血的金十字架,第三个人则长着一双翅膀,单脚站立,准备飞出去行动;在这三个人上面刻着:“这三个人虽是三个神,却是一个神。”看到这样的画面,有哪个智者不会对自己说:“唉,这是什么幻觉!”但如果他看到的画面是一个神性位格,头上环绕着天堂的光线,上面刻着:这是我们的神,同时是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因而是救主,那么他就不会说这种话了。难道这位智者不会亲吻这幅画,把它揣在怀里带回家,并且一看到它,他自己的心智,以及他妻儿和仆人的心智就欢喜快乐吗?
III.个体的每个人都是当爱的邻舍,但取决于其良善的品质
406.人不是为自己而生,而是为他人而生;也就是说,他生来不只是为自己而活,还为他人而活;否则,社会不会有凝聚力,它里面也不会有任何良善。俗话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邻舍;但仁爱的教义教导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当然,很明显,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提供生活必需品,如食物、衣服、住所,以及他的社会生活所需的其它许多东西,这不仅是为他自己,也是为他的家庭,不仅为现在,也为将来。事实上,除非一个人为自己获得生活必需品,否则他不适合行使仁爱,因为他缺乏一切。至于每个人应以哪种方式成为自己的邻舍,这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身体提供食物;这一定是他关心的第一个对象,但目的应该是,在健康身体里拥有健全的心智。每个人都应该为心智提供食物,即提供培养智力和判断力的事物;但目的应该是,他可以由此处于为他的同胞、社会、国家、教会服务,从而为主服务的状态。凡这样做的人都在为自己提供永恒的福祉。由此明显可知,在时间上首先的是什么,在目的上首先的是什么;在目的上首先的,是一切事物所关注的对象,或真正的总体目标。这种情况就像一个人盖房子:他必须先打地基;但打地基是为了盖房子,盖房子是为了居住。视自己为自己的首要或主要邻舍的人,就像一个视地基为目的,而不是视居住为目的的人;然而,居住本身才是最初和最终的目的,房子及其地基只是达到这个目的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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