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5.这条诫命的属天之义是:主耶和华是无限、无穷无尽和永恒的;祂是全能、全知、全在的;祂是首先和末后的;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永在的那一位。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说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从而是生命本身;祂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万有从祂而来。
117.“不然,我就很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与他们争战”表不然,主会通过圣言与他们相争,证明他们的行为是恶的。关于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上文(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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