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5.这条诫命的属天之义是:主耶和华是无限、无穷无尽和永恒的;祂是全能、全知、全在的;祂是首先和末后的;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永在的那一位。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说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从而是生命本身;祂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万有从祂而来。
52.这些事证实了主关于最后审判的预言的真实性,即:
从东与西、从北与南,将有人来,坐在神的国里。(路加福音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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