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5.这条诫命的属天之义是:主耶和华是无限、无穷无尽和永恒的;祂是全能、全知、全在的;祂是首先和末后的;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永在的那一位。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说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从而是生命本身;祂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万有从祂而来。
29.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或地上,这一点从前两章和接下来的几章可推知。前两章已说明: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因此,他们全部集中在灵界(23-27节)。接下来的几章将说明: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45-52, 53-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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