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4

294.这条诫命的属

294.这条诫命的属灵意义是,除了主耶稣基督外,不可拜别的神,因为祂就是降世并施行救赎的耶和华;如果祂不这样做,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位天使能得救。除祂以外没有别的神,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又: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旷野为我们神修直大道。因为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3, 6, 10, 11)
又:
神真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 15)
又: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公义的神和救主。(以赛亚书45:21, 22)
又: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何西阿书13:4)
又:
一切肉体都可以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7:4; 耶利米书50:34)
诗篇:
耶和华啊,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43:14; 49:7; 54:8)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色列的圣者是你的救赎主;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又: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的名就是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又: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约翰福音:
腓力对耶稣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0)
哥罗西书: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保守自己,远避偶像。(约翰一书5:20, 21)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主我们的救主是耶和华自己,祂同时是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这就是这条诫命的属灵意义。

诠释启示录 #384

384.“有能力赐给

384.“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这从“能力”、“杀害”、“第四部分”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能力”是指影响,因为能够表示影响;“杀害”或“杀死”是指剥夺良善和真理(对此,参看AE 366节);“第四部分”是指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教会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对此,参看AE 29, 304节)。由于教会凭那里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为一个教会,还由于教会的一切教义都必须来自圣言,所以同时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的教义。由此可见,“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表示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中的一切良善、因而一切真理的剥夺。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表示给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些也由“死亡和地狱”来表示。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剥夺了自己对来自圣言,并由此在他们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中的良善的一切感知和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那些由于生活的邪恶而处于教义的虚假之人身上看得很清楚。这些人虽读圣言,却要么看不到其中的真理,要么通过把这些真理应用于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和自己的爱之邪恶而歪曲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看到其中的真理,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看到虚假;事实上,字义适合小孩子、少年人和简单人的理解,因此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但只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才看到的真理仍隐藏在这字义中,那些处于邪恶的人不想看到它们,而是通过曲解将一切事物都应用于他们自己的爱之邪恶和自己的观点或原则之虚假,这从教会中如此多的异端,尤其从极其恶毒的巴比伦异端,以及犹太异端很明显地看出来。

“第四部分”之所以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一切真理,是因为数字“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此,“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圣言经常提到“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译注:a third part,a fourth part,经上译为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那些不知道所有数字都表示事物的人可能会以为“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是指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是指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或以为它们表示某个部分或某种事物;而事实上,“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表示一切真理,“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由于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所以“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在此表示对这些的剥夺,因经上说:“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来杀害。”“三”、因而“第三部分(或三分之一)”论及真理,这一点在下文会看到,那里提到了这个数字。但“四”、因而“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论及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因为它们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来自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因为当那里的天使谈到良善与真理或爱与信的结合,并且他们的言语指向数字时,数字四就显示出来,有时数字二,或八、十六也显示出来,因为这些数字具有类似含义;相乘或相除得出的数字与乘出或除出它们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5291, 5335, 5708, 7973节)。天使的言语也落入数字,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63节)一书。“四”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一点起源于天上的四个方位,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其中的两个方位上,即住在东方和西方,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真理之人住在另两个方位上,即住在南方和北方(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节)。因此,“四个方位”或“四风”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四”表示它们的结合。“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之所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一切,是因为此处“四分之一”构成一切或全部,“四分之一”表示结合;因此,“杀害第四部分或四分之一”表示结合的一切或全部,因而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哪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它们就不在哪里,因为良善不能没有真理而被赐下,真理也不能没有良善而被赐下;它们本质上为一,因为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这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27节)所说的,以及那里所引用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章节可以看出来。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