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4

294.这条诫命的属

294.这条诫命的属灵之义是:除了主耶稣基督外,不可拜别的神,因为祂就是耶和华,祂降世实行救赎,若非如此,没有一个世人和天使能得救。除祂以外再无别神,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可知: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 。(以赛亚书25:9)
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5 )
耶和华如此说:“神真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别的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祢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15)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神。(以赛亚书45:21,22)
惟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何西阿书13:4)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60:16)
我们救赎主的名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耶利米书50:34)
耶和华我的盘石,我的救赎主啊。(诗篇19:1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43:14;49:7;54:8)
从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谁与我同在呢?”(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 )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祢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祢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祢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腓力对他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9,10)
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翰一书5:20,21 )
从上述经文清楚可知,主,我们的救主,就是耶和华自己,集创造者、救赎主、再造者于一身。这就是该诫命的属灵之义。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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