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4

294.这条诫命的属

294.这条诫命的属灵之义是:除了主耶稣基督外,不可拜别的神,因为祂就是耶和华,祂降世实行救赎,若非如此,没有一个世人和天使能得救。除祂以外再无别神,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可知: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 。(以赛亚书25:9)
有人声喊着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以赛亚书40:3,5 )
耶和华如此说:“神真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别的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祢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15)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神。(以赛亚书45:21,22)
惟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何西阿书13:4)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60:16)
我们救赎主的名是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耶利米书50:34)
耶和华我的盘石,我的救赎主啊。(诗篇19:1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43:14;49:7;54:8)
从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赎主耶和华如此说:“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谁与我同在呢?”(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 )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祢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祢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祢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腓力对他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9,10)
因为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翰一书5:20,21 )
从上述经文清楚可知,主,我们的救主,就是耶和华自己,集创造者、救赎主、再造者于一身。这就是该诫命的属灵之义。

揭秘启示录 #543

543.启12:5.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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