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4.这条诫命的属灵意义是,除了主耶稣基督外,不可拜别的神,因为祂就是降世并施行救赎的耶和华;如果祂不这样做,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位天使能得救。除祂以外没有别的神,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又: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旷野为我们神修直大道。因为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一切肉体都必一同看见。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3, 6, 10, 11)
又:
神真在你们中间,此外再没有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 15)
又: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公义的神和救主。(以赛亚书45:21, 22)
又: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何西阿书13:4)
又:
一切肉体都可以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7:4; 耶利米书50:34)
诗篇:
耶和华啊,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43:14; 49:7; 54:8)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色列的圣者是你的救赎主;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又: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的名就是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又: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约翰福音:
腓力对耶稣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0)
哥罗西书: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保守自己,远避偶像。(约翰一书5:20, 21)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主我们的救主是耶和华自己,祂同时是创造者、救赎主和重生者。这就是这条诫命的属灵意义。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