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也是指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如亚洲和邻近的各个国家所做的那样。外邦人或异教徒的许多神都只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雅典和罗马的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性或神性力量,最后被当成神来敬拜。他们还拜活人为神,这一点从玛代大流士的法令明显看出来,即:

三十日内,任何人都不可向神求什么,只可求王;否则,他必被扔在狮子坑中。(但以理书6:8-28)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3

Faith23.总结

Faith23.总结: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因而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信。人避恶如罪并仰望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仁,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7–91节);也在何等程度上拥有信(42–52节)。关于“仁”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也可参看这本书(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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