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也是指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如亚洲和邻近的各个国家所做的那样。外邦人或异教徒的许多神都只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雅典和罗马的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性或神性力量,最后被当成神来敬拜。他们还拜活人为神,这一点从玛代大流士的法令明显看出来,即:

三十日内,任何人都不可向神求什么,只可求王;否则,他必被扔在狮子坑中。(但以理书6:8-28)


真实的基督教 #434

434.至于社交聚会

434.至于社交聚会,在初期教会,它们是在那些自称基督里的弟兄或家庭的人中间举行的。因此,它们是仁爱的聚会,因为那里有属灵的弟兄情谊。它们也是教会逆境中的慰藉,因教会成长而欢喜庆祝的时刻,是学习和劳作后心智的娱乐和休憩,同时是谈论各种话题的机会。它们因从属灵之爱流出,如同从一个源头流出,故因属灵的源头而是理性和道德的。如今,朋友之间的社交活动只以社交的乐趣、谈话带来的心灵的兴奋,以及随之而来的感觉的膨胀和压抑思维的释放,因而以重新点燃感官能力,或恢复身体感官和更新状态为目的。然而,仁爱的聚会或社交还没有恢复;因为主说:

在时代的完结(即教会的末了),罪孽将增多,仁爱渐渐冷淡。(马太福音24:12)

这是因为教会尚未承认主神救主为天地之神,没有直接靠近祂,而真正的仁爱唯独从祂那里出来并流入。然而,如果在社交聚会中,模仿仁爱的友谊不能带来心智的结合,那么这样的聚会只不过是友谊的伪装,相爱的欺骗性证明,或说爱他人的虚假见证,讨好别人的诱人暗示,是向肉体的快乐,尤其感官性质的快乐献上的祭物;通过这样的花言巧语,人们被冲走,就像船只满帆顺流而走一样,而马屁精和伪君子则站在船尾掌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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