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也是指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如亚洲和邻近的各个国家所做的那样。外邦人或异教徒的许多神都只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雅典和罗马的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性或神性力量,最后被当成神来敬拜。他们还拜活人为神,这一点从玛代大流士的法令明显看出来,即:

三十日内,任何人都不可向神求什么,只可求王;否则,他必被扔在狮子坑中。(但以理书6:8-28)


真实的基督教 #419

419.爱良善,因为

419.爱良善,因为它是良善,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的人在一种特殊意义上爱邻舍,或说对邻舍拥有一种至高无上的爱,因为他爱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主是对良善的爱、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爱,也就是对邻之爱的唯一源头。因此,对邻之爱拥有天上的起源,或说这爱是由天上的起源形成的。无论你说功用,还是说良善,都是一样的;因此,履行功用就是行善;良善中的功用的量和质决定了其良善的量和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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