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也是指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如亚洲和邻近的各个国家所做的那样。外邦人或异教徒的许多神都只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雅典和罗马的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性或神性力量,最后被当成神来敬拜。他们还拜活人为神,这一点从玛代大流士的法令明显看出来,即:

三十日内,任何人都不可向神求什么,只可求王;否则,他必被扔在狮子坑中。(但以理书6:8-28)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8

Life38.任何人

Life38.任何人处于良善,并从良善热爱真理到何等程度,就热爱主到何等程度,因为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主在良善和真理中与人同在。如果真理因良善而被爱,那么主就会被爱,而不是反过来。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4)

你们若遵守我的诫命,就必住在我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

主的“诫命”和“话”就是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